办理户口迁移遵循自愿的原则,按照天津户口迁移最新政策,天津市范围内家庭户口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为确保2021级研究生新生顺利完成户口迁移工作,请有意愿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认真按照以下规定操作:
1、落户所需材料:
A、录取通知书;
B、户口迁移证(外省市户口学生)或集体户口页(天津市集体户口学生);
C、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自己的身高、血型及联系电话);
D、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学院)。
2、落户要求:
A、天津市范围内集体户口学生:凭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集体户口页、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办理;
B、外省市、自治区户口的学生:凭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考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办理。
3、受理时间:
报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集中受理,特殊情况可联系保卫处户籍科咨询。
4、关于户口迁移证的注意事项:
A、“出生地”、“籍贯”一栏必须填写至市或县;
B、“迁往地址”一栏填写: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天津理工大学;
C、户口迁移证必须为计算机打印,如有手写改动,必须在改动处加盖“户口专用”章。
5、温馨提示:
A、办理落户手续时间较长,需要6-8个月,请留存户口迁移证、户口页复印件并妥善保管身份证,以免影响正常生活和学习;
B、办理落户期间,不能办理身份证、护照等与户籍有关的业务,请谨慎办理户籍迁校手续;
C、就读期间学生在校户口可自愿迁回原籍,但不准迁移至本市其他家庭户或集体户内;
D、如上级部门户口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保卫处户籍科咨询电话:022-60215857
(暑假每周三值班,工作时间:9:00-11:30,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