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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理工研究生院〔2022〕6号-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22日 21:05      浏览:

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津理工研究生院〔2022〕6        签发人:王劲松

 

 

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天津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要求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论文),且已获得校级优秀博士、硕士的学位论文。

(二)通过在职(定向、委培)学习,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获得学位者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不含专业学位论文),确属优秀的,经三名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后也可参评。

(三)不受理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自行组织推荐工作,并对拟推荐论文进行专家评阅、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和涉密核查。

博士论文评阅专家应为外单位同行专家,应至少独立指导过一届博士毕业生,专家所在高校相应学科应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水平,论文评阅专家人数不少于 5 人,且至少有 1 名外省市专家。

硕士论文评阅专家应为外单位同行专家,应至少独立指导过一届硕士毕业生,专家所在高校相应学科应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水平,论文评阅专家人数不少于 3 人。

参与评阅的所有专家均推荐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方满足推荐条件。

(二)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议排序。

(三)学院对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学院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

(一)学院提交材料时间:12月2日(周五)17:00以前。

(二)学院所提交材料如下:

1.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院初选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一份;

2.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推荐表(附件2至5),须提交含有专家签字的上述表格pdf扫描版和纸质版一份;

3.承诺书(学院承诺所推荐论文非涉密且无学术不端问题,学生、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一份。

四、有关说明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参评学科须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参加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二)报送的学位论文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三)各学院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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