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 岗位,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根据《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津理工研究生〔2016〕10号)文件精神,2024-2025学年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工作。
申请人自愿竞聘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工作,凡是符合“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中要求的基本条件,学有余力的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岗位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一、报名、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1、需要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填写相关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3, 附件4),导师同意并签字后,交到本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报送到本人所申请部门。
2、选聘阶段,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参加用人部门的统一选聘。
3、用人单位按岗位要求,择优录取,确定录用人选后,将具体岗位聘任结果于9月1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4、岗前培训阶段,具体由用人单位安排。
5、2024年9月备案后可以正式上岗。
二、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
各用人单位负责对所聘用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上月工作的绩效进行考核,并将考勤汇总表Excel电子版(附件5)于每月3日之前报研究生院,考勤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扫描后以OA站内信的形式发送至研究生院包欣然,文件命名格式为:xx部门-x年x月-助管/助教考勤汇总表,考勤签到表(附件6)学院自行留存备查。
助管、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400元,助管岗位要求每周三个半天,每月10日左右通过银行卡发放至研究生个人账户。
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助教、助管两种岗位中的一种岗位。本学年不设置辅导员岗位。
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