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
一、接收类别
(一)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二、接收专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直博生导师团队、招生名额等事宜,可咨询校内相应招生学院。
三、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本科毕业时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六)申请直博生满足以上条件,还需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内名列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且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具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或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者优先。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报名
1.有意报考我校的申请人应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
2.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二)材料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参加复试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学生证、居民二代身份证;
2.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日语国际一级、英语专业四、八级成绩单;
5.回避情况说明。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在我校工作,尤其是在所申请推免的招生单位工作的,要主动说明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6.我校相关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复试
发放复试通知。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知识背景等。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内容、程序办法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拟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提出拟录取名单。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复试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五、资助及奖励政策
1.推免硕士生
可享受各类助学金和奖学金: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还可申请获得导师配套经费。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除此之外,推免硕士生还可获得:新生特等奖学金10000元;我校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具有博士点的授权学科。
2.直博生
可享受各类助学金和奖学金:国家助学金15000元/年、学校助学金12000元/年,还可申请获得导师配套经费。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30000元。除此之外,直博生还可获得:新生特等奖学金18000元。
3.科研津贴和交通补助
对于符合要求的本校应届或在读生可享受本硕博衔接培养科研津贴,学校一次性予以每人5000元;对于报考我校的外省市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如被我校录取,经考生申请,学校一次性给予交通补助600元;奖助学金、科研津贴及其他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如有变动,请以天津理工大学最新文件为准。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学院可根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在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基础上,制订本学院推免生接收条件。
(二)申请人申报专业原则上须与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属于同一范畴。
(三)直博生计划纳入学校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报名阶段不区分方向,不指定导师。根据申请人成绩、学术创新能力等,结合导师招生计划以及科研需求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
(四)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五)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转年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六)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4.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
(七)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当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当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0060天津理工大学
研招办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26号楼219室
联系电话:022-60215566
监督电话:022-602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