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确保我校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管理办法》(津理工研〔2014〕3号)的规定,学校将在近期进行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好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1.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3日
申请人填写《天津理工大学申请招收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一份(word版,申请人签字处可以是电子签名)、《天津理工大学申请招收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份(word版,申请人签字处可以是电子签名),相关成果的背景材料(背景材料要求见附件)汇总成一份(pdf版),将上述3份电子版材料发送给研究生院工作人员邮箱707033516@qq.com。
2.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6日
研究生院会同人事处(人事信息)、科技处(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财务处(可支配科研经费)等有关部门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将审核后的材料反馈给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院进行信息汇总并报主管校长,确定博导岗位数。
3.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13日
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初审,按照博导岗位数确定同意申报人员,并于2020年5月13日前将学院初审结果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4.2020年5月14日-2020年6月15日
研究生学院负责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材料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每位申请人须交评审费(评审费金额和缴费方式将另行通知)。
5.2020年6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学校正式发文公布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联系人:陈 贺
电 话:022-60215566
邮 箱:707033516@qq.com。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