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津理工研究生院〔2022〕4号 签发人:王劲松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鼓励研究生自主进行科研创新实践探索,鼓励本硕协同创新,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和创新实践能力,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2年天津理工大学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非毕业年级),以团队(成员为3-5人)形式申报,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须为硕士二年级及以上或博士研究生,要求吸纳优秀本科生作为参加人员参与项目申报与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主持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包括主持人)不超过5人。鼓励本硕协同创新,每个项目应当吸纳至少1名优秀本科生参与研究项目,本科生应为大三年级,其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本专业同年级前20%(由所在学院审核)。
二、资助标准
2022年天津理工大学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鼓励研究生结合所学专业和个人兴趣自由探索、鼓励学科交叉开展创新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或2年(请注意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前,项目负责人须完成结题)。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拟资助经费0.25万元/项。各学院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经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结题形式和要求
应有项目研究报告,并申请一项发明专利或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及以上。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或者导师;学术论文应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天津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E类及其以上期刊发表(含录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论文,期刊级别依据《天津理工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实施细则》。
项目结题成果中应体现本科生贡献,除参与发表学术论文或申报专利,还应针对所从事工作部分撰写结题报告(包括工作内容和训练体会),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一并随结题材料上交。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天津理工大学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1),提交导师审核。研究生导师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填报内容,切实担负起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责任,严肃认真出具审核意见。
(二)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创新实践项目进行初审,填写《2022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学院初审情况汇总表》(需要排序,见附件2)。
(三)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项目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在2022年12月2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终审,确定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其它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在学期间申报资格。
(二)研究生所在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对照申报条件,通过相似性检测等手段,对申请人身份以及申报书内容真实性和原创性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符合申报要求,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满老师
联系电话:60215100-8005
电子邮箱:jyjs@tjut.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