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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理工研究生院〔2022〕5号-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推荐天津市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2022年11月22日 16:00      浏览:

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津理工研究生院〔20225           签发人:王劲松


关于推荐天津市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

的通知


依据天津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推荐天津市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现将我校天津市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要求,遵照“导向明确、程序公正、创新引领、关注青年、宁缺勿滥”的原则,总结、学习、宣传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先进事迹,促进建设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目前在职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21231日)的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含聘任的兼职导师)

(二)推荐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2.师德师风优良。师德高尚、潜心育人,认真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四有”好老师,高标准、严要求,全身心投入研究生教育事业,当好研究生“引路人”、“同路人”,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深受研究生爱戴。

3.育人理念先进。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以学科建设为己任,深刻把握研究生教育规律,聚焦导学成才核心目标,突出“研”字,运用科学方法指导研究生,持续改进培养模式,激发研究生学术志趣,增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国际视野和全球胜任力,持续有效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严格要求研究生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全方位培养人才,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

4.榜样作用显著。有爱国奉献、追求卓越的科学家精神,学术水平高,指导质量优,榜样作用明显,辐射带动同事同行做好研究生指导工作,有效促进本单位(学科)研究生教育风清气正、质量提升,受到同事同行和社会广泛认可,所形成的指导经验和指导方法对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有较好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5.育人成果突出。每年主讲1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课程建设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5年主持或完成重要教研、科研课题,产出多项较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至少有3届天津理工大学毕业生,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曾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各类奖励,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及天津市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政治、学习和科研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中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三、名额分配

原则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1人。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根据我校的通知要求,填写《天津市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word版文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扫描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扫描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扫描件等,各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按推荐表中的填写顺序汇总成一个pdf版文件)一同报送至学院,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且内容真实可靠。

2.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及是否符合评选标准,将拟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并处理相关异议。

将学院初审通过的《天津市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天津市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于2022122日下午17:00前交研究生院,联系人包欣然,联系电话60215566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人选进行评审,党委教师工作部门负责对候选人的授课育人规范、言行作风、师生关系、公平诚信,以及近年来师德师风投诉情况等进行审查把关。研究生院将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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