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见附件1)、《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服务产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2〕35号)(见附件2),现组织我校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考虑毕业年级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除须满足市教委关于各专项申报工作通知文件中的申报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主持1个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含专项),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二、资助标准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请注意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前,项目负责人须完成结题)。原则上,博士项目经费1万元/项、硕士项目经费0.5万元/项。
我校推荐项目立项后,学校资助项目经费的50%,学院资助项目经费的50%。各学院必须按照标准给予足额经费保障,研究生院将对立项的项目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及审核工作全部通过“天津市科研与学科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平台访问网址:http://202.113.8.155,点击平台登陆界面左下角“操作指南”查看详细操作流程。申请者登录平台根据提示在线填报项目信息。
四、校内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登陆项目申报平台自行填写《申报书》,提交导师审核。申报人将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的《申报书》从平台下载,将纸质版申报书报所在学院。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研究生导师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填报内容,切实担负起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责任,严肃认真出具审核意见。
(三)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专家评审表》(见附件3),择优确定本学院推荐项目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学院初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加盖学院章。专家评审表纸质版、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在2022年12月1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学校资助项目进行审查,择优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
五、其它要求
(一)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及市教委关于各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各学院应根据往年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在学期间申报资格。
(三)研究生所在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对照申报条件,通过相似性检测等手段,对申请人身份以及申报书内容真实性和原创性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符合申报要求。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满老师
联系电话:60216838
电子邮箱:jyjs@tjut.edu.cn
附件:
1、《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
2、《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服务产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2〕35号)
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专家评审表
4、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学院初审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