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要求,近期将对2021年度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项验收的项目
2021年度已立项、还未结项项目。
二、结项条件
根据学校要求,研究生科研创新创新项目结项需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且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未标注的,不能批准结题。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提交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二份。
2.所有结项成果纸质版一份(智能网联汽车专项项目提交二份)。
(二)学院初审
学院完成结项申报材料的收集及审查,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成果、结项条件等进行评审。填写《2021年11月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经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三)学院请在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所有结项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准予结项的项目。
四、其他事项
1.2021年度立项项目现阶段不能结项者,应提交《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本次获准延期的项目统一参加2023年9月的结项评审;申请终止者,应提交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终止项目建设申请书。
2.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对应电子文档并保证其与纸质材料一致。